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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建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加强检察机关党组建设

时间:2016-11-29  作者:童建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意义重大而深远。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先从各级检察院党组建设抓起,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称《条例》),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在各项检察工作中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组思想政治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是党组建设的根本。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检察院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各级检察院党组的重大政治责任。加强政治建设应坚持政治建检,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不懈地加强理论武装,毫不动摇地加强党性教育,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旗帜鲜明地拥护核心,坚定自觉地维护核心,忠贞不渝地捍卫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司法为民、忠诚使命。

  着眼检察工作发展新要求,加强党组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是党组建设的基础。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入新的重要阶段,检察工作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就河北而言,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将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大局中,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不断提高领导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提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能力。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国情省情认识,认真研究细化抓好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二是提高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注重强化系统性、辩证性、整体性思维,加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和谋划,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继承与创新、发展与保护、效率与公平等关系,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三是提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能力。坚持以正确的司法理念为引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把业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统筹协调,带头攻坚克难。四是提高选人用人能力。以对党和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院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贤任能、知人善任,努力为检察人员打开广阔的成长空间。五是提高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能力。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突出加强对一线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综合素养和业务技能,确保依法秉公用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六是提高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攻坚克难,进一步激发检察机关内生动力,强化改革督察,推动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依法稳妥推进。

  立足党建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党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党组建设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50多部,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这些都是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重大举措。各级院党组能否发挥引领检察工作的核心作用,关键是要不断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一是完善党组学习制度和议事规则。坚持把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党内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阵地,切实完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进一步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在深入学习中推动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深化认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议题设置和预告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切实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紧紧围绕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健全党内生活各项制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并完善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推动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长期生火并保持足够温度,使党组同志在经常性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接受锻炼,增强党性。三是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坚持把严格落实《条例》作为规范各级检察院党组、党组织和检察人员行为的硬约束。切实强化党组的监督责任,拓宽党员和群众监督渠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上级检察院党组对下级检察院“一把手”的监督,坚持对“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在法治轨道上用权,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强化巡视监督,形成强力震慑,努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党组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党组建设的保障。各级检察院党组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坚守责任、弘扬正气,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提高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在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反对脱离实际。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从党委工作全局出发,摆脱因循守旧思维的束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方面,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遵循司法特点和规律,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出台工作措施,脚踏实地开展检察工作,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在加强和改进领导作风方面,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善于听取包括人民群众在内的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坚持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努力使司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群众幸福感的过程。在加强和改进生活作风方面,坚持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奢侈之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底线、红线、高压线思想,自觉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模范地遵纪守法、管住小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锻炼,追求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组廉洁建设 

  廉洁建设是党组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刻认识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关键少数”。党组成员必须时刻牢记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到慎重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对党负责,对本系统和本单位的自身建设负责,对全体党员和全体检察人员健康成长负责。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党组管党治党负责,也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洁建设承担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防止主体责任层层弱化、层层递减。三是支持履行监督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理约束检察人员,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以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地整治“四风”。要在队伍管理上,敢于较真,敢于亮剑,坚决遏制自身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作者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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