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院概况  |  检察要闻  |  检务公开  |  检察业务  |  队伍建设  |  以案说法  |  检察文化  |  图说检察  |  视频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一男子非法占地被批捕
时间:2015-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男子非法占用农用地被批捕

未经国土部门审批非法侵占农用地12.505亩,盖厂房等建筑物。近日,霸州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犯罪嫌疑人谷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3月,霸州市堂二里镇大韩家堡村民谷某某以种(养)植的名义与村委会签约租用该村土地14.041亩30年,并预付15年租金。土地证到手后,未经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允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他人合伙建起了厂房,所建厂房占地共计12.505亩。据悉,谷某某所占用土地属基本农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多次要求其自行拆除所建厂房,恢复土地原貌及用途,谷某仍存有厂房已建好,政府不会强行拆除的心理,对国土资源局先后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通知书》不予执行,仍然久拖不拆。由于其建厂房及设施的行为,已导致所占土地耕作层土壤及耕作条件遭到严重破坏无法耕作,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国土资源局遂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
  霸州市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谷某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占用农用地,私自改变被占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因此依法做出上述决定。(汪燕青 李晓)
专题一
专题二
专题三
新浪微博
微信二维码1 微信二维码2
我和我的祖国
我和我的祖国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霸州市迎宾道200号    电话:0316-7231117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