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犯罪嫌疑人韩某、荆某因生产假冒阿司匹林肠溶药被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2015年5月,该案主犯周某(在逃)先后在吉林、哈尔滨雇用到打零工人员韩某和荆某,二人来到霸州市胜芳镇周某租用的出租房为其生产假冒北京某外资企业的阿司匹林肠溶片。因为是非法制售假药,他们采取干几天、停几天的方式隐蔽生产和销售。并将假药运到周某在天津西青区张家窝镇某居民楼内装盒、装箱并通过物流发往全国。
2016年1月20日上午,在生产假药时被霸州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当场抓获韩某、荆某二人,收缴假药四万板及部分原料。二人交待已为周某生产运送销售假药共计六箱及五万板,并销往全国。
周某(在逃)、韩某、荆某生产销售假冒药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和销售假药的行为,严重影响人体健康。韩某、荆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之规定和《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涉嫌生产假药罪,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出对韩某和荆某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