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审理张某、李某(化名)涉嫌聚众斗殴一案发现,该案中有多名参与人员系在校生,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或行政处罚。发现在校园学生法制意识淡薄,为防止此类在校生参与群体性斗殴事件的再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院向该校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学校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教育学生要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校园要加强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了解学生表现,掌握学生动态,选任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富有爱心、耐心且具有丰富教育、管理经验的教师担当班主任。构建个体、家庭、学校、社会为一体的犯罪预防网络。减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