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院概况  |  检察要闻  |  检务公开  |  检察业务  |  队伍建设  |  以案说法  |  检察文化  |  图说检察  |  视频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张贴广告办贷款,电信诈骗获重刑
时间:2018-07-26  作者:李树贵  新闻来源:李树贵  【字号: | |
   以能办贷款为名,到处张贴小广告,骗取受害人210余万元,粟勇、杨艳、张三人分别被霸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30万元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10万元和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五万元。

某勇、杨艳雇佣张等人,自2014年起在河北霸州、文安、保定、白沟、蠡县及三河等地张贴可以办理贷款、信用卡等虚假小广告,通过电话联系利用被害人急需生产、生活资金的心理,以办理贷款需要预支付包装费、打点费为手段,骗取每个被害人则几千、多则上万元的钱款。经公安机关侦查,调查核实106位受害人,证实被骗资金数高达51万余元。公安机关以三被告人诈骗51万余元移送审查起诉。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由于三被告人拒不认罪,不交待相关的犯罪事实,公诉部门通过退回补充侦查下发检察建议等方式,要求公安机关查清三被告人诈骗所用银行卡,并依法调取银行交易流水清单,最后查清汇入五张银行卡资金总额达210余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具体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电信诈骗案件找不到所有受害人的,应根据电话、银行交易记录综合认定诈骗数额的规定,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三被告人诈骗210万元,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开庭审查期间,三被告人当庭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公诉人根据扣押的三张银行卡多部诈骗电话,结合106位受害人陈述,从客观证据出发,依法证质证,通过全面客观证据说明,缜密的逻辑分析,详尽的释法说理,成功地完成了出庭支持公诉任务,取得了极好的庭审效果。霸州市人民法院以三被告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遂做出上述判决。

通过本案检察机关诚恳地提醒社会大众,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一定要提高对电信诈骗防范心理,对带有诱惑性的电话、短信街头小广告,要理性的评判,不要轻易上当受骗。而且发现类似的线索,要积极向司法机关举,形成对电诈骗人人喊打的局面,让电信诈骗无处藏身。

专题一
专题二
专题三
新浪微博
微信二维码1 微信二维码2
我和我的祖国
我和我的祖国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霸州市迎宾道200号    电话:0316-7231117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