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我院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孙某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属秦某某等人恶势力团伙成员之一,该案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符合恶势力犯罪特征。
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伙同秦某某、杨某某等人,多次以索债为由对多名受害人进行非法拘禁,在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行为,并且拘禁的时间长,其行为已达到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恶势力犯罪标准。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我院检察干警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以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切实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