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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赶来羊群救助他
时间:2021-03-12  作者:沈静芳 郑力龙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电(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郑力龙)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4名检察人员一早从包头出发,经过6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终于在下午2点赶到了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在那里,检察官和蒋某汇合,把从村子里购买的羊群赶回了家。 

  “买了羊,大羊生小羊,小羊再生羊,日子就有了盼头”,蒋某高兴地说。 

  原来,2018年7月的一天,蒋某与朋友吃饭时,见有人发生口角,蒋某便好心上前拉架,结果反被李某打倒在地,致使蒋某右股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 

  “我去拉架,也没挑事,却因此受了重伤,现在重活干不了,治病花的10多万元还都是东拼西凑借来的,而对方仅赔付4万元后就不管了。”“我都准备结婚了,事情发生后,人家看我受了这么重的伤,又花了很多钱,婚事也被拖累黄了。”面对检察官,蒋某倾诉着自己的委屈。 

  不幸的遭遇让蒋某几近崩溃。办案检察官认为司法救助不应发钱了之,要帮助他重拾生活信心。 

  办案中,检察官发现蒋某获得过部分赔偿,这种情形在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中并未明确,各地把握尺度也有所不同。为此,青山区检察院依托中国检察听证网,在该院新建成的检察听证室内,首次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邀请当地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第三方律师,对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进行公开听证。通过向听证员介绍具体情况,并针对蒋某已获得部分赔偿的情节予以重点说明,最终,听证员一致认为蒋某的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检察官与蒋某商量后决定,改变过去单一给付救助金的方式,而是将2万余元救助金用于购买母羊让其养殖,这样既解决了持续的经济收入来源,又实现了对他的综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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