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霸检动态

理顺各方工作关系 提升案件管理水平

时间:2014-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络,从五个方面加强协调,理顺工作关系,提升办案质量,提高了案件管理水平。

  一、理顺与公安法制部门的工作关系,不断提高公安案件整体办案质量

  一是充分利用公安法制部门的预审及协调等职能,确保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的提高;二是严把案件审核关,减少和防止“过堂卷”的发生;三是尽最大可能掌握办案情况,特别是热点、敏感等不稳定因素,以便在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受理时案管部门能及时掌控信息,方便协调。

  二、理顺与法院立案、审判部门的工作关系,不断提高立案、结案程序的流转通畅

  一是与法院立案部门建立联络,强化法院受理案件程序的快捷办理,确保审查起诉期限合法,案件流程合规有序;二是与刑事审判部门就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问题建立联络,督导按时送达,并对没有按照规定送达的及时进行监督。防止因判决、裁定等文书送达不及时致使公诉、未检等部门无法对判决、裁定等文书进行有效监督问题的发生。

  三、理顺与上级院的工作关系,不断提高案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一是对管辖权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对各类难点、疑点管辖问题及时确定,快捷受案、送案;二是加强统计信息的审核汇总,按上级院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统计分析,方便领导参考和决策;三是对工作发现的各类业务问题及时请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对业务中的新思路、新办法及时汇报,建言献策。

  四、理顺与律师的工作关系,不断提高接待水平

  一是将律师查阅案卷规定和律师接待规定统一上墙,建立健全律师查阅案卷预约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律师专人接待制度;三是设立律师接待室和律师阅卷室,保障律师临时休息和方便查阅卷宗;四是建立《律师接待处置表》,便于加强沟通联络和权责落实;五是公布对外统一电话,并设立《律师意见卡》,方便律师的投诉和信息反馈。

  五、理顺与本院办案部门的工作关系,不断强化流程监管,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强化业务部门对法律文书标准化的制作,以适应网上办案的需要;二是结合相关规定制作详细的案件流程图,将各业务部门需要备案的文书及时间节点等内容全面细化,方便备案审查。三是加强对各业务部门的横向监管,提高案件管理和质量评查水平,协调各部门积极适应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推广。四是利用与公安交流、律师接待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登记并通报相关部门,防止激化矛盾,确保办案安全。

  • 检察微博
  • 检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