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决定:我国明年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时间:2015-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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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决定 我国明年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法制网北京7月1日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决定要求,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决定规定,“宣誓誓词如下: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这一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