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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院批捕一起假冒香烟案“两法衔接”初见成效

时间:2015-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
批捕一起假冒香烟案 “两法衔接”初见成效

近日,霸州市院审查批准逮捕一销售伪劣产品的假冒香烟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从事个体烟酒生意,于2015年4月份开始出售假冒伪劣香烟,数额达五万余元。经依法审查,我院于7月16日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本案是我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精神的结果。我院于今年5月份向霸州市烟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在烟草领域普遍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建议发出后,霸州市烟草局于6月26日向霸州市公安局移交李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一案,霸州市公安局审查后立案,并移送我院审查逮捕。通过检察建议,有效的促进了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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