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霸检动态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再次荣获河北省文明单位

时间:2017-09-01  作者:汪燕青  新闻来源:政治处    【字号: | |

    8月31日,河北日报发布2016年度河北省“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和保留荣誉称号单位名单,霸州市人民检察院连续第二次荣获此殊荣,这是对该院多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

多年来,霸州检察院党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实施“文明创建推动检察工作,检察工作体现创建成果”战略,把握高点定位,科学发展的总基调,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省级文明单位、河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先进检察院、廊坊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该院精神文明创建做到了三个有机结合,一是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融入到队伍建设之中。二是精神建设与各项检察业务相结合,融入到检察工作实际之中。三是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育检相结合,融入到干警文化生活当中。在促进队伍建设的同时,更促进了各项检察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干警中涌现了入选“中国好人榜”的爱岗敬业典型刘玉堂、“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干警集体、 拾金不昧干警周振峰、义务献血当场救人的优秀干警王云僧等一大批优秀干警。

霸州院获此殊荣后,检察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以此为鼓舞,砥砺奋进,继续前行以崭新的面貌,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 检察微博
  • 检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