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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霸州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时间:2020-10-22  作者:  新闻来源:扫黑除恶办公室  【字号: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

霸州市检察院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多次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并收听收看各级党委、政法委以及各级检察机关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保障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霸州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一把手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机制,院党组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选拔高素质检察官骨干力量充实扫黑除恶一线办案队伍办理疑难复杂的涉黑恶案件。为打赢专项斗争,我院将扫黑除恶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重点保障办案、办公等工作经费,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



积极发动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要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性胜利,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为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黑恶势力的积极性自专项斗争以来,霸州市检察多次组织全院干警,深入15个乡镇的重点村街采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向人民群众展示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

专项斗争以来,霸州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的21个涉黑恶犯罪团伙进行了打击,其中批准逮捕黑恶案件49 74人,提起公诉50123人,到2020年8月底,霸州市检察院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圆满完成“案件清结”工作。我们的作法: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头雁”示范效应,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黑恶案件,从讯问犯罪嫌疑人到出庭支持公诉,主导诉讼全过程。二是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确保侦查机关全面、及时、固定证据马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我院在第一时间介入,形成侦诉合力。三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把握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枉不纵,以监督效果维护法律公正和权威,通过加大监督力度追诉漏罪30个,漏犯21人。



加强线索排查,突出“打伞破网”

为有效突出“打伞破网”行动,霸州市检察院对2013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逐案倒查,认真开展回头看,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共复查各类案件2000余件,同时对正在办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做好“一案三查”工作,截止目前,发现线索33件,其中刑事案件11件,涉及村街干部控申举报线索22件,全部按线索管理规定移送有关部门。       


开展财产刑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打财断血”

在专项斗争深入推进过程中,为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中央提出“打财断血”新的要求,霸州检察院充分发挥自身监督职责,依法加大涉黑恶犯罪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涉黑恶案件生效文书逐件登记,建立专门统计台账,掌握财产刑数额。同时到霸州市法院了解财产刑案件的执行情况,督促将应执行罚金执行到位,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加强与法院、公安、金融、税务等部门联系,凝聚合力,排查黑恶犯罪分子财产情况,切实加大财产刑执行工作的力度,该项经验作法得到了廊坊市检察院的肯定与推广,目前,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打财断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十大行业,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霸州市检察院依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充分参与市域社会综合治理,贡献检察力量。通过已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共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件,推动相关部门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我院制发的环保建【2019】4号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工作效果

按照中央及上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第三年要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在长效常治上建机制,霸州市检察院结合本市实际工作,制定出台了扫黑除恶工作“快捕快诉机制”、“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等22项长效机制,该机制的出台对我院提出更高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着眼长效常治。目前,我院按照制定的长效机制正在抓紧落实,以制度机制建设防止黑恶势力出现反弹。


霸州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助推全面小康社会“中国之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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