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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打击网络诈骗,守护群众利益

时间:2021-10-19  作者:罗蕊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在深入开展“筑平安勇担当、护发展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中,霸州市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网络诈骗,于近日批捕了1名以淘宝刷单骗取钱财的犯罪嫌疑人。

近年来,刷单行业已经变成了一个极其庞大的灰色产业链,是无数的刷手、刷号乃至快递公司全民参与的“狂欢”。淘宝刷单,指网络店铺为了获得较好的排名以方便吸引顾客而采取的作弊行为。

2020年6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梅某某在淘宝上伪装经营店铺,通过微信联系王某某,以正常购买付款,收货后全额返还购买资金并额外给付3元钱的方式委托其组织人员为其刷单。王某某先行小额刷单,在确认收货后收到梅某某退还的购物款和给付的刷单费用,之后王某某组织了500余人进行大额刷单,金额达100余万元。梅某某在刷单人员确认收货后将全部资金转出,占为己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因此,刷单的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

电信诈骗的主要手段之购物诈骗:

1、利用刷单的方式进行。犯罪分子利用刷单返现的方式诱骗被害人付款,在前期小额付款后,犯罪分子如期返还全部金额和刷单费用,但在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犯罪分子将不再返现和退款。

2、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假冒正常商家,先以优惠、打折的方式诱骗被害人付款,然后再以商品被海关查扣,需要加缴关税为由诱骗被害人继续付款。

3、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客服,采用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谎称商品缺货,需要退款,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号和密码。

4、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利用虚假的网站或网店,待被害人下单后,通过网络发送虚假网址套取被害人的银行卡和密码信息。

5、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发布二手车、海关罚没物品等信息,骗取被害人与其联系,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的方式进行诈骗。

检察官提醒:

诈骗之所以能频频得手,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受害人的交易清单数据。这些交易数据能够清楚的显示受害人购物的时间和购买的商品,骗子一旦能够准确说出这些内容,受害人便会相信这就是淘宝客服。网民如果接到所谓“退款”“返款”的淘宝客服、商家电话不要轻信,一定要多长个心眼,通过拨打官方客服电话核实。

淘宝刷单内幕多、套路深,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总是习惯浏览买家评价才能放心购买。然而,却有心细的购买者发现,一模一样的评价竟同时出现在了不同的几家店铺里,其实很多人都不了解的是有些连差评都是虚假的。随着电商产业的火爆和繁荣,以“手机兼职”为别名的“刷单”浪潮不断掀起,所谓的高额佣金,吸引了接连不断的学生党,多数大学生总是想要通过兼职,减轻父母压力,殊不知在悄然之间,已被拉进暗藏玄机的淘宝刷单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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