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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时间:2022-06-06  作者:  新闻来源:湖北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湖北省随州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5月24日上午,霸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再次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建忠同志主持。

会上,潘建忠同志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条例》内容,并就《条例》的重要意义指出:

第一,《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回答了新时代政法工作“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将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为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第二,《条例》明确了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的定位。检察机关做为宪法规定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在法律上保障全面落实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重要作用。第三,《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第四,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实施从制度上保障了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第五,《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要达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的标准,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目标和底线。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立足检察职能,自觉将《条例》精神贯穿融入到检察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坚持反复学、深入学、持久学,把深入学习《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牢,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牵引,深化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实践,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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