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我为群众办实事】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消”字号产品专项监督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时间:2022-08-08  作者:  新闻来源:第四检察部  【字号: | |
    

  民生无小事,事事需上心。为促进“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市场规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8月4日,霸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部署要求,联合霸州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检查小组实地走访辖区内的药店、消杀产品生产厂家等开展排查工作,对照高检院“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样品检测表,重点检查“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是否存在添加违规制剂、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等问题;详细了解“消”字号产品生产加工环境、卫生安全评价等具体情况,并对其评价报告等材料进行核实检查。同时,检察干警向生产厂家、药店经营者等进行相关法律宣传,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食药安全与人民生命健康息息相关,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升食药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水平,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检察官提示: 

  “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作为消毒产品在生活中较为常见,是一种能够直接接触人体完整皮肤或粘膜的制剂,具有一定的抑菌、杀菌作用。如果“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禁用药物,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及人身健康。如果抗(抑)菌制剂标签及说明书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将消毒产品当作治疗疾病的药品使用,不仅可能延误治疗时间,更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时,应尽量要求商家出示生产企业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以确保药品合格安全。 

  

  • 检察微博
  • 检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