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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26  作者:正义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走过百年伟大征程,开启更加辉煌的新征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借力建党百年恢弘凝聚力感召力影响力,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步入第五个年头、由高增速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之际,高检院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月3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研究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践行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的有效路径,通过办理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案件,积极破解公益保护老大难问题,提升公益保护质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发挥和彰显公益诉讼检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独特制度效用。

  二、目标任务 

  (一)妥善解决一批公益保护老大难问题。在全国省、市、县三级检察院, 实现办理“硬骨头”案件全覆盖。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着力破解各级党委政府关注而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的难题,以及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推动补足一批社会治理短板和制度漏洞。通过“硬骨头”案件, 精准发现公益损害中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治理问题,形成规模效应,推动转化为制度成果,丰富公益诉讼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

  (三)持续强化办案质效导向和正确业绩观。把“硬骨头”案件办理与优化案件质量评价方法结合起来,与检察官业绩考评结合起来,强化质效优先的导向,引导各级院避免片面追求办案数量,更加深刻认识办理有影响力案件在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当前发展阶段的特殊重要意义。

  (四)切实提高公益保护的能力水平。把“硬骨头”案件办理与抓全面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实现办案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机制完善。通过营造比学赶超办理有影响力案件的氛围,切实改变一些检察院对复杂案件的畏难情绪,推动解决不愿办、不敢办、不会办问题。

  (五)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影响力。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 通过“硬骨头”案件办理, 使党委政府进一步认识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 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办案的实际效果, 进一步推动形成崇尚法治、保护公益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方法 

  (一)以扎扎实实办好有影响力案件为根本落脚点。一要选好办案切入点。 主动服务大局和融入国家治理, 真正把“硬骨头”案件办理与解决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老大难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能动司法效用。二要聚焦重点领域和问题。与高检院正在开展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其他相关领域专项部署以及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的“小专项”等结合起来, 统筹发力。三要运用好啃“硬”的监督智慧。切实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区分不同案件性质、案件领域、难点堵点以及办案阶段等,有针对性争取党委政府、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以及社会公众理解支持,灵活运用磋商沟通、圆桌会议、听证等方式,妥善化解阻力,保证办案节奏和进度,确保“三个效果”统一。四要严格依法规范办案。严格遵守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尚无具体规定的程序问题等,要按照高检院的原则要求加大探索创新力度,以“硬骨头”案件办理促进制度完善。五要做好跟进监督。切实保证“硬骨头”案件的办案效果落到实处,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六要运用好技术和社会化支持。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研判、快速检测、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区块链等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作用。 积极借力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等,提升办案质效。

  (二)以“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为专项活动抓手。“千案展示”,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每个院都要选择一起在专项活动期间立案或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主要办案环节的“硬骨头”案件进行展示。高检院将在互联网开辟专门展示平台, 供各地上传案件。活动开展期间, 高检院组织有关媒体随时对各地上传的优秀案件进行关注报道。“百案评析”,在展示中关注度高、 社会反响好的案件将作为评析备选案例。 活动截止时,高检院从全部案件中选取100件进行评析,推荐进入公益诉讼检察案例库,并进入最终评比环节。“十案示范”, 终评将产生 10件示范案件, 给予表彰鼓励并进行全方位宣传。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环节(2021年8月1日至15日)高检院下发通知和方案,对专项活动作出部署。各省级院结合当地实际, 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举措,为专项活动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办案推进与展示环节(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5月)要把专项活动与日常办案相结合,在日常办案中积极发现和办理“硬骨头”案件。高检院在互联网搭建案件展示平台,案件办结后可随时上传,各省级院对本省上报展示的案件统一审核把关并上传。 在此期间,各地如有更典型案件需要替换先前上传案件的可进行变更。

  (三)百案评析环节(2022年6月1日至30日)高检院组织专门力量对全部展示案件进行筛选评价,综合考虑公益保护效果、社会影响力、服务国家治理的效能以及案件在价值引领、理念创新、推动制度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确定100件案件进行解析。

  (四)示范表彰环节(2022年7月1日至31日)高检院从百案中终评产生10件示范案件,组织理论实务界进行集中研讨,对其中好的机制作法进行总结推广;组织中央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对办案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推进。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党和国家发展新的历史起点和公益诉讼检察发展新阶段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落实“一把手”工程,统筹谋划,

  按步骤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指导,务求工作实效。各省级院要加强统筹,指导市级院、基层院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办理有地区特色的“硬骨头”案件。要把案件办理作为深化优化一体化办案、跨区划公益保护等重要办案机制的契机,推动制度建设。要加强指导,要求市级院、基层院认真学习理解适用高检院下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提升办案质效。要加强把关,在千案展示环节对下级院拟上传案件的社会效果、舆情风险等进行全面准确评估预判。

  (三)注重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在如实反映案件办理情况的前提下,通过视频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展示,注重故事化、可视化传播,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做到人民群众易理解、能接受、愿传播,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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