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LF-2023-027
项目名称:霸州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
最高限价:14万元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需求:远程提讯系统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服务
交付货实施地点:霸州市人民检察院
供货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付款方式: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政策。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
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不符合询价通知通知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8月24至2023年08月28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获取询价文
件方式:线下获取。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地址: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延翠路79号)。
售价:300元/份
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
2、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承诺书;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现场 查询。
备注:以上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否则不予办理。
四、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翠竹路82号,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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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迎宾东道200号
联系人:齐欢 0316-7231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东街东岗路东行300米路南
联系方式:寇工 0316-599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