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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检察院 院领导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率先垂范助力案件提质增效

时间:2024-07-10  作者:单园园  新闻来源:综合业务部  【字号: | |

今年以来,霸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案相关规定,入额院领导通过直接办理案件,较好地发挥了表率和引领作用,形成了以上率下、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良好氛围。

为切实发挥好入额院领导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综合业务部坚持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通过自动轮案方式分配给院领导,坚决防止入额院领导挂名办案、办程序案、简单案等现象。

入额院领导通过亲自审阅案卷、收集主要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公诉等方式,严格落实亲历性要求。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263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46件、一审公诉案件96件、立案监督案件8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0件、民事检察案件21件、公益诉讼案件40件,未有负面清单案件,所办案件总量全市排名第二,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达到23件。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贯彻“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以身作则,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强化指导和监督办案,切实发挥入额院领导办案的“头雁效应”,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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