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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

时间:2024-01-30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2日在霸州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建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及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霸州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工匠精神,争先创优,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工作目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协同推进,为加快建设“卓越霸州,竞进之城”提供了优质检察保障。

一、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初心

着力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目标引领、两大引擎驱动、三大战略支撑、四轮发展推动”的“1234”发展目标,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之霸州场景和加快建设“卓越霸州,竞进之城”中主动作为。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监督时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意见》,积极推动检察建议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份,回复率和采纳率均达到100%;开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为主题的保护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活动,办理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7件15人。办理的左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移送霸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违法所得22万余元,被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2023年知识产权“亮剑”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着力做好救灾及灾后重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部署,组建由检察长负总责的驻村工作组,建立“五级包联”机制和多项工作台账,走访受灾群众,了解诉求,宣讲政策。完成包联村街C级受灾房屋加固和D级危房的拆除工作;慰问困难群众20余户,将4.5万元慰问金及时送到“五保户”及困难群众手中。联合廊坊市检察院、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向受灾村街捐助30余万元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联合廊坊市检察院、廊坊市委研究室、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胜芳镇,组织开展受灾村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清运垃圾18500多方,清理河道800余米。

二、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福祉中彰显检察使命

积极投入平安霸州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暴力犯罪和“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会同公安部门多次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多措并举维护社会稳定。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541件666人,批准逮捕311件383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911件1217人,办结907件1162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办理涉黑恶案件2件3人;会同市扫黑办等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提升了全社会的群防群治意识。

做实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组织干警走进社区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主题为“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的防范非法集资法律宣传活动,提起公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73件82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3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9万元;“我为群众办实事”64件。惩治恶意欠薪行为,解决好农民工的忧“薪”事,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2件33人,为100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750余万元。办理的付某某司法救助一案中,付某某因受到非法拘禁跳楼逃生,造成肋骨、腰椎多处骨折,需要紧急救治。而付某某的养父母平日依靠捡破烂和低保金维持三口之家的生计,根本无力支付某某的治疗费用。获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对付某某予以司法救助,使其伤病得到了及时治疗。让司法救助真正成了群众的“暖心工程”。

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等制度,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信访案件的办理、督查、督办工作;积极配合信访案件属地乡镇(村街)化解矛盾;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举行公开听证,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把检察公开听证办成法治教育的“实景课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2件,通过检察机关2.0信访系统网上处理各类信访案件58件,协助乡镇(村街)化解信访案件16件,举行公开听证74件。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未发生涉检进京赴省信访案件。

扎实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与监委的沟通配合,进一步规范案件管辖、线索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62万余元。办理的韩某某受贿案《一审公诉意见书》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优秀文书”。结合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受邀深入市农商银行开展主题为“银行领域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廉政警示教育;在国家税务总局霸州市税务局举办了主题为“永远吹响冲锋号”的廉政教育讲座。

三、聚焦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责任

刑事检察向更“优”推进。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5件;不批准逮捕227件280人,不起诉239件317人;追捕、追诉漏犯36人,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建议书86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53人,提出量刑建议583件。在刑罚执行环节提出纠正违法建议35件,提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意见11件,提出财产刑监督意见21件;在“雷霆2023”专项行动中,核查了33件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情况;在“百日行动”中,核查了8件存在立功情节的刑事案件,对30件涉黑恶案件背后的黑恶势力“保护伞”进行深入核查。办理的郭某某财产执行检察案件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例。

民事检察向更“精”提升。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1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0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件。组织开展主题为“支持起诉助维权,检察帮扶进万家”的民事支持起诉法律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0余件。出台了《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办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涉及金额27万余元。办理的尹某某、荣某某等追偿权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2023年第一批民事执行监督优秀案例。

行政检察向更“实”强化。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和“行政检察攻坚月”专项活动,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受理行政程序违法监督案件8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以道路交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为重点,对2020年至2023年辖区内的500余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进行检察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查处存在的行政违法问题;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9件。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向更“广”拓展。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开展药品、学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二次供水、医疗美容等专项监督检查。与市妇女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妇女权益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提出的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对辖区内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实地堪察,督促相关乡镇进行集中治理,极大改善了高铁、高速沿线的生态环境。

四、聚焦“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在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之霸州场景中彰显检察担当

制定了《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之霸州场景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向市四大班子专题汇报“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动员会”精神,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在高铁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市区主要街道两侧设置大型公益广告牌匾和海报200余个、设立宣传横幅、展板20余处,发放宣传彩页3300余份;在市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宣传片。与市水务局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市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协助市住建局、东段乡及第三方公司,规划实施徐柳村美丽乡村建设样板工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举办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督促有关部门治理坑塘56处,清理固体废弃物3760余吨、清理水域面积27000余平方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追偿生态赔偿金35万余元。

五、悉心护“蕾”,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彰显检察爱心

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件34人,提起公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件40人;严格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4人,对涉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8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决定不起诉10人;制发督促监护令6件;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2人。组织26名兼职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律宣讲活动,向学生传播法律知识,受教育学生9000余人;会同教育和体育局对南孟镇马坊中心小学等3所学校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联合医疗、教育等部门举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会”;邀请人大、政协、团市委、关工委、教体局、学校及社工组织代表,举办以“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开展“‘护苗2023’《绿书签》”专项行动,向学生发放《“绿书签”绿色阅读行动倡议书》2000余份。联合市扫黄打非办、文旅局等部门查处收缴“黄暴恐”有害读物30余种;对学校周边店铺向青少年学生售卖“鼻吸能量棒”“网红萝卜刀”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办理的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对电子烟监督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河北省第七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六、严管厚受,在强化队伍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忠诚本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召开党组会议1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党员干警集中上党课4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3次,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理论学习3次,对存在的6个方面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党员干警收看《榜样7》等红色教育专题片;到昌黎县五峰山李大钊革命活动旧址和张家口怀来县董存瑞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赓续红色基因,追寻英雄足迹,凝聚检察现代化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

持之以恒强素能,打造业务亮点。组织干警参加网络培训16次6336课时。创新培训方式,开办“霸检讲堂”,邀请业务骨干走上讲台,以讲促干,增强实干本领,提升检察队伍业务能力。5个优秀案例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2个案例入选廊坊市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1名干警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经济、网络犯罪检察人才库,1名干警被廊坊市委政法委聘为专家评议委员会委员,1名干警被评为廊坊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

激浊扬清抓作风,涵养清廉底色。聚焦检察队伍在“四风”和作风纪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和“躺平式”行为专项治理,持续深化纠正“四风”,以自我革命精神,整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引导全体干警查问题、转作风、促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实“零报告”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开展“三个规定”不实“零报告”问题以及“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填报“‘三个规定’与重大事项报告”188件次,整改突出问题39件。

各位代表,回首2023年,霸州市检察院全体干警紧紧围绕“工匠精神,争先创优,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工作目标,勇于拚搏,发奋图强,取得了多项荣誉。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张士军等3名个人获得最高检颁发的“光荣从检30年检察荣誉勋章”;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等6个省级集体荣誉,樊金森等5名个人获得省级表彰;21名个人和5个集体获得廊坊市级表彰;25名个人和12个集体获得霸州市级表彰,我院领导班子被霸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领导班子”。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寄托着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厚爱。在此,我代表霸州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服务大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作风需要进一步整肃;特色和亮点工作还不够突出,争先创优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有待向更深层次突破。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霸州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服务保障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围绕“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质效优先,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努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这一主题,以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重点,深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为加快建设“卓越霸州,竞进之城”提供司法保障。

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担起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融合推进,进一步实化细化服务大局举措。按照市委八届五次全会要求,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检察工作,以更坚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助力更高质量的平安霸州建设。

以更深情怀保障民生民利。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强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等检察为民实事,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完善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实。

以更实监督深耕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多发性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深入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狠抓数字检察建设,让法律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以更严要求打造检察铁军。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实关键少数,优化队伍结构,一体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做好政治轮训、专题培训和专题辅导,促进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双提升。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努力打造“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关山度过尘未洗,奋楫扬帆谱新篇!在新的一年里,霸州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服务大局,深耕主业,追求极致,为加快建设“卓越霸州,竞进之城”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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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名词解释


1.工作台账,是霸州市检察院在包联受灾村街工作中建立的七项工作台账,即:《石沟二村“串门结亲”走访台账》《石沟二村重点人员台账》《石沟二村温暖过冬花名册》《石沟二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台账》《石沟二村C级房屋台账》《石沟二村D级危房台账》和《走访服务台账》。

2.“三号检察建议” ,是指2019年最高检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一份检察建议。

3.“雷霆2023”专项活动,是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而进行的专项检察行动。

4.“百日行动”,是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侦查‘百日行动’”。“百日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立功”、民事虚假诉讼和违法执行、黑恶势力“保护伞”及违规“减假暂”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司法渎职侵权犯罪,高质效推动法律监督工作。

5.民事支持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案件受理范围包括: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请求给付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因遭受人身损害(例如:工伤事故、雇员受害、交通事故等),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遭受家庭暴力,具有起诉意愿,但因害怕本人、父母、子女等遭受报复等不敢起诉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等,经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妥善解决的;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6.“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是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主要锚定河北省委、省政府“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目标,突出燕山—太行山、张承坝上地区、白洋淀、衡水湖、大运河、渤海湾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服务保障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包括四大领域:一是大气环境领域;二是水环境领域;三是土壤环境领域;四是生态资源领域。

7.“鼻吸能量棒”,主要由薄荷脑、冰片、植物精油等成分构成,气味多样,有些产品还加入了多种烈酒成分,以吸引消费者购买。 专家提醒,鼻吸能量棒的危害超乎想象,过量吸入樟脑和薄荷会导致神经系统和肝脏损伤、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等。

8.“网红萝卜刀”,是一种塑料制成的仿刀玩具,其形状和颜色都类似于胡萝卜,被称为“萝卜刀”。因其借助自身重力实现刀体滑动,又被称为“重力萝卜刀”。“萝卜刀”在网上的销量很大,也被称为“网红萝卜刀”,在学校周边的文具店非常热销。每到课间或放学后,学生们手握萝卜刀做出刺、捅等动作,如果在玩儿的过程中,不慎刺在眼晴等身体的脆弱部位上,会对学生造成伤害。

9.数字检察,是检察机关通过数字化技术,建立法律监督模型及配套系统,发现类案线索后进行融合式监督,对社会治理机制进行系统性完善的新模式;是检察机关切实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践创新,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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